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石牌南站牌坊拆除及复建工程施工
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石牌南站牌坊拆除及复建工程施工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第六建管部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监督部门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5楼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