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
《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编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玉书
公司地址: 昌黎县安山镇总屯一村村东
生产规模: 年生产规模为6000万块(折标砖)多孔砖
联系人: 杨宏伟
联系方式:******
3.2 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开展审核方式 | 委托 ■ | 咨询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自审 □ |
3.3 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m3) | 2023年度排放浓度 (mg/m3) | 2023年度排放总量 (kg/a) |
DA00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 | 30 | 4.3 | / |
DA002窑烟囱颗粒物 | 10 | 1.98 | 711.617 |
DA002窑烟囱二氧化硫 | 50 | 23.32 | 9214.23 |
DA002窑烟囱氮氧化物 | 100 | 29.9 | 8602.78 |
DA002窑烟囱氟化物 | 3 | 0.51 | / |
3.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
我公司将在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23年度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