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变更内容如下:
1.原公告“资质要求:营业执照有相关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变更为“
资质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原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变更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报名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9时开始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止,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14日14时30分。
相关变更内容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已报名单位无需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