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25年1月上旬召开,现就有关提案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办好学院的重要途径。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2月10日
三、征集范围
(一)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涉及学院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学院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后勤管理、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提出的具体建议。
(三)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具体建议。
(四)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的具体建议。
四、规范内容
(一)提案须一事一案,代表在拟定提案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每份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一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
(三)非正式代表不得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如有提案可通过正式代表提出办理。
(四)提案须按规定时间提交,超过截止日期提交的提案与会议期间征集的提案于会后研究处理。
五、提案处理
******委员会在征集提案后,对征集的提案进行梳理,并提出立案意见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二)对于立案提案将根据提案内容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对于合理化建议与一般性意见的提案由承办部门向提案人做好答复与解释工作。
(三)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在半个月时间内要给予解决与处理,并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向提案人反馈。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办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提案,应如实说明原因,并向提案人做好解释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倡导广大教职工代表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案人应填写《提案征集表》并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提案征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工会马思OA邮箱。
第三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教代会******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