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粤传媒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更正)
第一次变更内容公告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6 17:00:00 变更为 2024-12-10 11:00:00 |
变更说明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10日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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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粤传媒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粤传媒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粤传媒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机动车共39辆的保险服务,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新增设备险等)。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唯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报价人在广州市具有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经营范围须含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4.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有重大未了结债务纠纷。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报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7:00
十、其他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
******有限公司官网(网址:******/cms)
******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获取采购文件
报价人注册入驻粤传媒官网采购平台(******/cms)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于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粤传媒官网采购平台(******/cms/)-新闻中心-采购信息-询价事项栏目对应项目以附件形式上传。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原件备查。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第30层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