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招标公告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001B02
原公告内容:
【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抚审批字【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西北侧3建设规模:扩建公墓40亩,建设基穴5443个,土石方16116m2、道路2610 m2、场地铺装12892m2、绿化5721m2、围墙534m、堡坎120m、给排水、弱电等工程。4设计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5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费估算价:69.3448万元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要求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各1人配备齐全,均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09:00至2024-1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有限公司,联系人:冯伊林,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5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邮编:
066300
邮编: 066000
联系人:
张中锋
联系人: 冯伊林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银行:
/
******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秦皇岛市抚宁************有限公司暗标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暗标编制要求。有效单位不足三家,故此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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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001B02
原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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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抚审批字【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西北侧3建设规模:扩建公墓40亩,建设基穴5443个,土石方16116m2、道路2610 m2、场地铺装12892m2、绿化5721m2、围墙534m、堡坎120m、给排水、弱电等工程。4设计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5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费估算价:69.3448万元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要求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各1人配备齐全,均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09:00至2024-1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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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有限公司,联系人:冯伊林,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秦皇岛市抚宁区龙虎山陵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5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局
******有限公司
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邮编:
066300
邮编: 066000
联系人:
张中锋
联系人: 冯伊林
电话: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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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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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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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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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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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秦皇岛市抚宁************有限公司暗标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暗标编制要求。有效单位不足三家,故此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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